展会动态
目前,形式多样的国际展览会吸引了众多走出国门、将产品或技术扩展到海外去的企业。随着走出去企业的增多,针对参展中国企业产品和技术的知识产权纠纷也时有发生。
“展会知识产权纠纷类型主要有专利权纠纷、商标权纠纷和著作权纠纷。”北京高文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律师姜金姬近日在中国国际商会商事法律主题沙龙活动上表示,专利权纠纷是指展品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专有技术权利引发的纠纷,即参展商未经权利人许可展出权利人的专利产品,或有许诺销售、销售专利产品的行为。参展产品一般融合了最先进的研发成果,很大一部分与专利息息相关,所以因产品外型、结构等类似而引发的专利权纠纷为数不少。在海外展会中,侵犯专利权案件占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绝大部分,而发明创造中的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由于容易被模仿,也成为专利权纠纷案件的焦点。
据记者了解,容易引起权利纠纷的行为有参展商未经权利人许可展出带有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或者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产品对外报价、成交、搭赠,将不能确定商标权归属的产品在展台上摆放或用作宣传等。另外,由于商标使用有地域限制,参展企业即使取得了商标使用许可,如果越过使用区域,也有可能被诉侵权。姜金姬告诉与会者,这些年来,中国商标在海外被频繁抢注。一旦抢注成功,被抢注商标的企业未经授权就不得在该国或该区域使用该商标,否则将引发纠纷。
对此,姜金姬建议,中企在赴海外参展前应做好应对措施。参展企业应当就参展产品和材料的知识产权问题进行检索审查,排除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的可能性。尤其要注意相关知识产权在参展地的申请注册情况,因为在中国享有知识产权并不意味着在参展地必然也享有相应的知识产权。且企业应充分了解参展地与知识产权有关的法律制度、执法形式、司法程序和判定标准、展会知识产权保护规则和保护模式以及案例等。并携带知识产权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了解同类展品,组建危机处理团队,预留纠纷应对资金。
“一旦企业在海外展会中被诉侵权,企业应视情况应对。”姜金姬针对不同情况给出了建议:假设中企收到警告信,企业需要先判断自己是否构成侵权。如果认为不构成侵权,可拒绝签署,同时可提出反警告;如果认为内容属实且标的值合理,可以签署,同时需和该企业进行沟通协调,尽量选择和解方案,否则如果进入诉讼程序,还会面临数额巨大的赔偿金以及诉讼费。假设企业遇执法人员根据临时禁令前来扣押或没收展品,我国参展企业可先加以解释,如果他们坚决要扣押展品或带走参展人员,不应阻止,更不应采取过激行为拒不执行临时禁令,否则会导致严重后果。但应当要求开据扣押或没收清单,便于以后作为证据使用。同时,企业可以立即委托律师前往法院提出异议。此外,企业应建立高效的新闻发布机制,与国内外媒体构建良好的公共关系,选择有一定公信力和影响力的媒体作为交流对象,引导媒体做出客观公正的报道,及时披露相关信息,先声夺人。
当然,如果中企在海外展会中发现被侵权时,也应采取法律方式维护企业利益。姜金姬表示,我国企业可对涉嫌侵权的国外企业发送警告信要求其及时停止侵权。或善于运用临时禁令来维护自身权益,为企业的全球发展战略服务。但是目前由于我国企业的涉外维权意识不强,在国际展会上成功申请临时禁令的案例并不是很多。
“与此同时,中企对涉嫌侵权的展品可以通过拍照、索取产品宣传册或者购买等方式固定证据,必要时还可通过公证方式保全证据。鉴于不同国家的证据制度存在差异,中企在取证时一定要符合展会所在国的法律,否则证据会被认定为无效而无法在诉讼中被法院采信。”姜金姬说,另外,中企参加海外展会时,应尽量避免国内企业控诉国内企业侵权,因为可能会出现同室操戈异域作战的双输局面。如出现此种情形,应先进行相关证据搜集、保全,为回国后进一步维权做好准备。